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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TXT > 古代言情 > 乱春 > 分章完结阅读44

,速度极快,似乎跑疯了一般,嘶吼着直奔站在路中间的三人而来。bjkj66.com

德叔老胳膊老腿儿没那么利落,眼看着奔过来的马喷着气直朝他踩过来,只管张大嘴,瞪大眼发呆。苏伊士见势,拎着德叔的领子,轻松往后一跃,稳稳站在路边,杨过也有些功夫傍身,跟着站到了一边。而马上的人却连停都没停一下,呼啸着扬长而去。

再瞧躺在路中被踩得稀巴烂的帽子,德叔吓得腿发软,若是刚刚晚了那么一会儿,恐怕烂的就不是自己的帽子,而是这一把老骨头了。

杨过望着远去马队,狠狠啐了一口:“好嚣张的人。”

德叔抹了抹一嘴巴的灰,摇摇头:“许是安卿府的小侯爷又病重了。”

苏伊士从腰间取了把纸扇,哗地展开,悠哉的扇起风来,她抿嘴:“病重了好。”

德叔和杨过扭头,莫名其妙的看她,只听她道:“我们家的极品棺材有销路了。”

若问德叔意见,他一准儿不同意男扮女装这码事,好好一届女儿家非穿戴成男人算什么样子?可他也不敢多说,只是每每看见苏伊士的男装打扮,眉头总蹙得厉害。

三个人站在后院的大厅堂里,德叔如数家珍般开始一一道来:“这是上好的陈年紫檀木棺,长六尺三,宽三尺五,高三尺一,上面雕花镂刻,经多位技艺高超的师傅,耗时五年时间,精制而成,说来安卿侯爷的定棺也就是这一口了,不过时隔五年,多少瞧起来也有些陈旧了。”

苏伊士摇了摇扇子,从头到尾走了一遍,抬头问德叔:“德叔,这一口棺材值多少银子?”

德叔道:“就这一口上好的紫檀棺来说,五年前市值也要白银两百五十两。”

苏伊士又问:“两百五十两之中我们赚多少?”

德叔左右瞧瞧,贴过来小声道:“小姐莫要张扬,这可是行里规矩,不能给别人听了去。”于是德叔朝苏伊士耳边道:“至少可净挣一百两有余。”

苏伊士闻言两眼大放异彩,收了扇子,笑道:“德叔,这口可是极品中的极品?”

德叔摆摆手:“倒也不算是,自古最好的棺木非金丝楠木莫属,前几年老爷出去伐了一批回来窖藏,还迟迟没拿出来,平时可是没人有这通天的本事,这本是皇家贵族的御用,也不是人人都弄得来的。”

说罢,德叔得意的拍了拍手边的棺材盖,道:“这可得仰仗于京城胡家,跟宫里头的管事公公沾亲带故,遂又跟我们老爷有些交情,得了批令自然好办事,我们伐了不少金丝楠木,各种成色都有,就等着这几年木材都涨价,这一赚可不得了。

老爷之前又花了不少心思和银子打通了这一渠道上所有关系,现下我们只做囤积,等到真的拿出东西来卖,只道是一点麻烦和纰漏也不会有,小姐放心。”

杨过闻言,不由得心生佩服:“姨夫果然是天生经商的料。”

若说苏良辰没有这经商本领还真不能成,自从这一行人定居在桃花谷,男女老少吃喝拉撒也都是他在担着,杨胥多半能搭把手,可颜如玉却是地地道道的混吃等死,除了缠着他家娘子,腻着他家女儿之外,再找不到他擅长的任何事来。

“德叔,安卿侯府的人来了。”小厮跑进厅堂大声吆喝。

德叔点点头,唠叨着:“东西都堆在这五年了,占地方不说,鎏金点翠的工艺白白浪费掉,若是放在现在,两百五十两我还不卖了呢。”

苏伊士闻言弯弯嘴角:“德叔,我跟你一起去。”

门外来了几个锦衣罗缎的公子,在前堂里张望了一番,满脸木然,见德叔几个人出了来,打头的人开口:“管家带我们去看定棺,可能不费多时我们便要你派人送到侯府去了。”

德叔面容带笑,做了手势:“几位请。”

几个男子走过时,有意无意的瞥了一眼苏伊士和杨过。

看了一圈下来,安卿侯府的人对过期的紫檀木棺材略有不满,指指点点说了许多,最后打头的公子与德叔道:“我们侯爷今日交代,旧棺如若不入眼界只管废掉,不论如何也要置一口新棺,银子不是问题,只管做到独一无二才好。”

德叔闻言寻思了下:“这……”

“敢问公子,铺子里头还有上好的金丝楠木,侯爷可否有兴趣?”苏伊士晃了晃扇子,笑容满面的踱步上前,这话惊得德叔忙拦着:“小……公子,切莫乱说。”

打头的人不认得她,又问:“你是谁?”

苏伊士拱了拱手:“我是这铺子未来的主子。”

打头公子寻思了下:“如若是上好成色我们自然要的,安卿侯本是皇亲贵族,配与着金丝楠木也正合适,就看你们手艺如何。”

苏伊士笑:“敢雕金丝楠木,这其中本事也不肖我多说。”

那人点点头:“侯爷传话说等棺图一出,请务必派人到侯府上走一遭。”

苏伊士应道:“一定,一定,我自会亲自到侯府面见侯爷。”

德叔惆怅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男扮女装的主子,还有未经允许便擅自出售的金丝楠木而日夜寝食难安。苏伊士倒是自在的很,多半时候带着杨过逛京城大街,留下他一个半百老人坐在铺子里瞧着一口口漆黑的棺材唉声叹气。

给不给呢?不给,苏伊士话已出口,实难收回,况且安卿侯是什么角色,凭他可随便反口不认帐?不给,不仅得罪不起大官贵族,怕是到最后连铺子都保不住,退一步说铺子万幸保住了,出尔反尔的事一旦传开,这么多年的经营就全都付之东流了,就算老爷不掐死他,他自己也得找块结实的房梁吊死。

晚些时候,工匠师傅的草图派人送了来,德叔无精打采的一张张看过去,最后挑了一份最花哨的。隔天草图递到了苏伊士手里,她翻来覆去的看了看,笑道:“德叔你别哭丧个脸,即便是我们开门做死人生意,也得笑脸迎人不是。”

德叔哭腔:“老爷一再嘱咐不能动那金丝楠木,小姐这一出口,非得用了最好的那一块不可,老爷若是知道了,一定怪我。”

苏伊士拍拍德叔的肩膀道:“我可没说用最好的,回头德叔把最差的那几块搬出来给我瞧。”说罢抖了抖手上的草图:“等见了木头我们再画草图不迟。”

几个人连夜搬了木头又仔细研究过,第二日苏伊士自信满满的带着杨过做客安卿侯府。

侯府的奢华精致超出两人的想象,由着侍者引入府中,临到门口时候,杨过却被挡在门外:“这是规矩,请您止步。”

杨过本还不依,可苏伊士朝他摆摆手以示无妨,便提身先进去了。

走进房间,苏伊士闻到一股子呛鼻的草药味道,屋子里头什么珍奇异宝都不少见,只管是堆着砌着晃得人眼花。到底是有钱人,尿壶是金的,杯子是上好羊脂玉的,四角的珊瑚顶水晶柱的大床垂着锦帐,再往里头一瞧,里面倚着个人,年纪不是很大,一身红色扎眼的袍子松垮的裹在玉雕般的身子上,束发微有凌乱,一双眼如夜半昙开般,神秘又冷漠,男子抿着嘴角,一言不发,面色白的胜过了她,这般的容貌着实让见多识广的苏伊士也为之惊艳。

美,真是倾国倾城的美,史无前例的美,比他爹俊,比他师公艳,只是略略注意一下才发现,这年轻公子的皮肤似乎白过了头,呃,简单说,有些病态。

“侯爷,这就是苏记的主子。”

“下去吧。”床上的人开口,嗓子嘶哑的厉害。

苏伊士上前几步,弯腰俯了俯身:“小的苏伊士见过侯爷。”

很多年后,当美公子哄着腿上流着口水衔着手指的儿子时候,他总是这样潜移默化的灌输他:

“想当年,你娘见爹的时候一双眼直勾勾的再也没能从爹的身上离开过。”可天才知道,那时那刻,弯腰点头的女子是不是再想着什么偷梁换柱的心思,企图多坑他点钱财。

“早先已经派人去过了,今日你来究竟何事?”

苏伊士笑笑:“寻到合适的金丝楠木,过来跟侯爷商量着草图的事。”

男子伸手,修长手指毫无半分血色,白的吓人:“拿给我看。”

苏伊士摇头:“因为风格比较多,所以打算先问问侯爷意见的,再顺便帮侯爷量一量身高。”

“嗯。”安卿侯应了一声,随即仰卧过去,苏伊士拿着软皮尺利落上前,手脚麻利,面带笑容:

“侯爷也喜欢金丝楠木吧,我们苏记的这块料子好得很,不知侯爷想要什么图案,我们可备选的种类很多,比如走皇家路线的,有宫殿楼阁,仙台高峰;比如走田园路线的,有松柏潭池,飞禽走兽;比如走得道成仙路线的,有祥云瑞兽,天外飞仙;比如走世外高人路线的,有梅兰竹菊,桃榴寿果;比如都风流浪子路线的,我们可以选你喜欢的春宫图,刻下一阵套分解动作的;再比如……”

苏伊士说的正欢,正弯腰将皮尺滑过男子的头,只见男人微蹙眉心,一抬手,准确无误的按在她胸脯上,还捏了一捏,面无改色问:“你是女人。”

苏伊士始终面带微笑,她直起身,笑得更加灿烂无比,朝着安卿侯的肋下摸了下去,只见安卿侯面上一紧,赶忙放了手,身子蜷成一团,一张俊俏的脸纠结一处,他疼的咬牙切齿的时候,床前人语气和蔼道:“原来侯爷是受了伤,还这么严重。”

据后来苏伊士回忆,但凡吃硬不吃软的人,都是得了一种不治之症,医学上惯称为犯贱。性格古怪又别扭的安卿侯就是如此,摸了人家的胸,吃了人家一掌,最后还得乖乖的掏五百两银子买了一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金丝楠木的棺材。

据他自己要求,他要走的风格必须是史无前例的,要这世间无人能比也无人能想的。苏伊士婉然应约,棺材送来那一天,侯爷面色五彩斑斓的交相辉映着,只见金灿灿的棺材身上,刻着一行人,一只猴子,一头猪,一匹白马上骑着个会站立且头绑红丝巾的绿色乌龟,有矮人绕着高个子公主打转,也有海边坐个不人不鱼的□女人,还有大灰狼带着小红帽,总之,绝对是做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更绝的是棺材板的正面上刻着四个闪闪发光的大字“永垂不朽”差点晃瞎了他的眼。

当然最后俊美无俦的安卿侯没有死成,不过他是躺在那个让他处处吃瘪的女人定制的棺材里出城的,临入土的时候,苏伊士还不忘倒空了棺材里的陪葬品才允许下葬。

安卿侯知道苏伊士爱钱,但没想到竟是能达到如此走火入魔的程度,若问苏伊士最爱什么,不是爹娘,也不是相公孩子,而是金银财宝,也亏得她这性子,这一大家子老小才过的衣食无忧。

当然让侯爷大人更没想的是自己到了桃花谷之后的境遇竟是如此不堪一看。于是,闲置侯爷百无一用,专门负责在家带孩子,生命危险倒是没了,可整天不是吃喝就是拉撒还闹脾气的孩子实在让他忍无可忍。

据说,桃花谷里的每一个男人都必须经历过如此坎坷的一段岁月,所谓媳妇熬成婆,那是经过时间检验出了的真理,参看当年的岳父和祖师公就知道。许多许多年之后,当他与苏伊士靠在院子里的墙头晒太阳的时候,暮然回首,总有个窈窕身影在心头闪动,那人只在记忆深处美目巧兮,活到七十岁他突然就想通了,原来所谓幸福的滋味要到最后才知晓的,其实他一直都很幸福。

番外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的,不过可以设身处地的设想一下,一个二十多岁的灵魂被包裹在襁褓之中的感受,吃了睡,睡了吃,默默忍受湿透后贴在屁股上的尿布,以及便后不及时处理的窒息气味,更要命的是,日日要跟一个陌生女人肥硕巨大的胸脯打无数次照面,张嘴吃奶,这是个心理上难以逾越的坎儿,她极度不情愿,所以她一直哭,哭到王芦花恼火,结结实实的给了她一巴掌,并扬言再哭就拿出去喂猪。

比起疼,小命更为金贵,人一旦饿极了,连人都能吃得下,现下吃个奶有什么难?眼一闭,嘴一张,豁出去了。于是,两岁前,她过着猪一般的生活,熬,是她穿越后的人生里唯一一个不倒不幻灭的坚持。她们给她起名叫来娣,意为带来一个弟弟的意思,但她三岁那年,王芦花又生了个女儿,起名招娣。

他来到这里之前不姓苏,但他醒来时候是躺在苏家大床上的,没人能说得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生活不是电视剧,演不出那么多美满结局,他原封不动的躺了三天,心想穿越也是技术活,许是哪里错了,只管再睡n觉,总有一觉能把他带回去的。但事与愿违,直到饿得他前胸贴后腹方才大彻大悟,挺死不是办法,再不吃不喝,等待他的可能就是阎王地府而不是回到未来。苏良辰就苏良辰吧,卖棺材就卖棺材吧,既然回不去了,日子总还得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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