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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TXT > 军事 > 海南1939 > 第724章

民尽匪尽”、“宁愿错杀一千,不能漏掉一个”等血腥口号,纵兵烧、杀、抢、掠,所剿之处变成一片废墟,新坟叠叠。赤城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熊家河被洗劫成十室九空,渺无人烟。经扶县箭厂河附近的肖湾原有500多口人,被“清剿”后仅剩五六十人。油榨湾是几百人的大村子,被“清剿”后只剩下一个瞎子、一个腿上生疮的人和一家三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周河附近的汤村原有160多人,被“清剿”后只剩10余人。当时,以卡房为中心,南起天台山,北到凌云寺,西至莲花石,东到郭家河,方圆90里地区几乎成了“无人区”。第十一路军的一个旅在立煌县的柳树庄,挖一条长达几里的大沟,一夜间活埋苏维埃干部、群众3500余人。商城反动民团头子顾敬之,每到一处就大喊大叫要开人肉铺子,在汤家汇周围百里内,杀害红军伤病员、军属和群众1万多人。刘镇华第六十四师在皖西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为向上级报功领赏,割下死难者耳朵达十七担之担多,残暴到了极点。敌人在监狱暴满的情况下,分别设立所谓“难民收容所”,仅在商城一县就设有4个,每所关押1000人左右。这些实为集中营的“难民所”每天给“难民”喝掺有石灰的稀饭,吃后肚子发烧膨胀,因此每天都有人死亡,死了就扔到收容所旁挖的大坑里。“难民“稍有反抗,就被铡死。此外,又有许多年轻妇女被敌人押往他乡卖掉。”

第二个走上证人席的竟然是“五虎上将”之首的刘峙,他就没有卫立煌那么勉强了,经过被告席的时候,还与蒋某人打了个招呼。

“鄙人刘峙,谨以至诚,保证所言皆是事实。”

“证人,民国20年,你所任何职?”

“我当时任鄂豫皖剿匪司令部中路军总指挥,下辖7个纵队16个师,俊如,不,1号证人当时就在我麾下。”

“中路军是否为进攻主力?”

“然也,当时蒋先生,也就是被告一共调集了26个师又5个旅参与进剿,我中路军独占16个师,自然是主力部队。”

“那么,发生在鄂豫皖苏区的这些惨案,也是大都由中路军各部所为吗?”

“是的,被告的密电,发到中路军总指挥部及各个纵队的占大多数,像之前提到的第11路军刘镇华部,其前身为镇嵩军,土匪改编,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有一次我记得他们往总部送了十几个担子,指挥部的年青参谋不明所已,以为是前方缴获,争相出去观看,结果发现担子里装的全都是人耳朵,鲜血淋淋地甚是渗人,几个刚参加工作的参谋当场就吐了,现在想想,真是罪孽深重,愧对国人哪。”

史良拿出一份文件给他看:“这是不是其中的一份?”

刘峙看了一眼,抬起头对着被告席叹了口气:“是的。”

“我来念一下。”

史良大声读出电文内容:“潢川刘总司令、沙市徐总司令,密。匪化已深之区域非准各部队官兵尽量之烧杀,不能铲除匪根。即推“剿匪”之“剿”字,其意义亦必以刀入匪巢、杀戮尽净之意。否则不足尽剿匪之义,而乃养匪遗患而已。务令各部烧杀勿论为要。中正。”1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一国领袖公然命令他的部队,对辖区内的百姓“烧杀勿论”,这是何等残暴的字眼,而这四个字的背后,又是何等血腥的事实!

史良沉声说道:“刘镇华本人有病无法出席,不过现有的证人证据已经足够判罪,上述所提到的杀人凶手,皆被另案判处死刑,他们会在最高法核验之后,集体押往湖北麻城、罗田、安徽金寨等地,执行枪决,以慰先烈之灵。”

她对被告律师说道:“你不是问什么是“反人类罪”吗?现在看到了,别着急,这只是开始。”

朱斯芾毫无办法,在一封封原始密电的铁证前,他的任何辩护之词都是无比苍白的,正如公诉人所说,这仅仅是鄂豫皖苏区的遭遇。

现场响起了大片大片的饮泣声, 一些死难者的家属更是痛哭失声,雷经天举起的法锤停在了半空,久久不曾落下,算了吧。

1上述及前文提到的所有电文,都出自台湾解密果府原档,喜欢军史的读者都应该知道吧。

ps:想想还是换个章节名,一个用到底,估计读者也会烦,是吧。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苏区血债(二)

国家审判自开国大典之后起,到1941年5月已经过去了7个月之久,一些早已经审结的案子,罪犯被判处从徒刑到杀刑不等的判决,最早的一批罪犯已经送到了战犯管理所,开始服刑和改造,最早的一批死刑犯,也分别在他们的犯罪地区公开执行枪决。

按照新《刑法》的规定,死刑由最高法负责核准,最高检复核,报中央批示,只有这三道关都过了才会最终执行,以免出现事实不清、判理不明的争议案件。

因此,最终送到主席这里来的,都是已经经过了两高双核的铁案,人命关天,哪怕是铁板钉钉的案子,只要有疑点都会弄清楚再说,哪怕犯罪者是杀人累累的反动派。

根据新华夏第一版《宪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是有特别赦免权的。

“主席,这是最高法沈院长让人送来的文件,需要中央尽快批复。”

刚刚从团中央调来的政治秘书胡鼎新抱着一撂文件走进来,正在撰稿的主席停下笔,有些不满地看着他。

“小胡啊,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不要进来打扰,他们没有对你讲过嘛?”

胡鼎新站住脚,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不知道,对不起,主席,我看到沈院长他们有些着急,就自作主张闯进来了,我马上出去。”

“算了,拿都拿来了,什么了不得的文件,一定要我看嘛。”

主席活动了一下头颈,看着胡鼎新把文件放到桌子上,拿起第一份,上面赫然写着《最高人民法院判一号案件死刑核准书》,打开上头并列几人的照片,为首者就是被称为“三湘屠夫”的何键。

卷宗非常厚,证人证言多达几千页,上百万字,胡鼎新看到,主席的浓眉紧憷,手里的烟再也没有往嘴里放过,直到烧到了皮肤,方才扔掉。

“中央的其他同志都看过没有?”

“看过了,批示在后面。”

主席翻到最后,果然在京的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都在上面做了批示,他注意到别的同志都是简单的两个字。

“已阅”或是“批准”

只有吴明远写了8个字:“此人不杀,天理难容。”

“小胡啊,你去看一看吴明远同志在不在办公室,请他来一趟。”

相隔不远,吴明远来得很快,一进门就看到主席把烟又点上了,坐在那里一声不吭。

“主席,怎么了?”

“你老实讲,小胡进来打扰我,是不是你们的主意?”

吴明远“呵呵”一笑:“主意是我出的,知道劝不动,想个办法让你换换脑筋也好嘛。”

“你倒是承认得快,算了,坐了这么久,是该活动活动了。”

主席站起身,点点桌上那份文件:“这个你们都看了,说说想法?”

吴明远看了一眼文件袋上的标题,想了想说道:“我的想法已经写在里面了,主席还想了解什么?”

“那也就是说人人皆曰该杀?”

“对,不光是我们,高院、高检的同志,上海审判庭的同志,全国所有的听众,都只有一个声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继续说下去。”

吴明远说道:“主席晓得,我一向是支持法制治国的,法制是什么?是一种限制,规范人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犯了法,一定要被追究,一定要付出代价,这就是法制精神,因为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例外,不能说杀一个人要偿命,杀了几千几万人还要被赦免?没有这样的道理,他必须死,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我们想要他死。党纪国法,党纪必须要比国法更重,才能服众,普通人徒刑,党员就要无期,普通人无期,党员就要死刑,这是过去我们没有取得政权之前,一直推行的,靠着这样铁的纪律,我们的部队由弱到强,战无不胜,所以我的理解,党纪一定要比国法更严格,共产党员就是要以身作责,打冲锋在前,犯了法,判得更严,能赦免的也不要赦免,能估息的更不要估息,但是反过来说,杀了这么多共产党员、革命群众、无辜百姓的刽子手,我个人认为无论有什么情由,都没有赦免的余地,这样的人活在世上,只会让我们的法律蒙羞,连改造的价值都没有,国际歌里唱道:‘这世上没有救世主’,我们共产党人也不必去做这个救世主,更不需要去当什么圣人,主席,这就是我的心里话。”

主席静静地听他讲完,开口说道:“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不知道,不过我想说,有些人没有改造的必要,我们的国家还很穷,粮食很精贵,很多地方的百姓吃不饱饭,这些反动派已经活得太久了。”

吴明远说得直言不讳,主席有些意外,一个政治生物这么直白真得好吗?

“或许你是对的。”

主席两三步走到桌前,提起笔在上面飞快地写下一行字,吴明远眼尖,上面写着。

“已阅,很好,着各部门从速办理,尽早给予受害百姓一个交待,主席字。”1写完将卷宗还给胡鼎新,问吴明远:“现在在审什么案子?”

“苏区大屠杀。”

主席想了想,没有去开自己办公室里的收音机,带着吴明远朝外走。

“走,我们也去听一听。听”

上海公审大会现场,史良请求法庭允许传召第5位证人,政协常委、民主人士陈铭枢。

“请问证人,民国20年(1931年)7月你任何职?”

“在下在江西,任“剿共”军右翼军总司令,负责对湘赣闽匪区,也就是中央苏区的围剿行动。”

“请问证人,当时被告对你们有什么指示。”

“烧、杀。”

“目标。”

“没有特定目标,所有人。”

“我手上这份是民国20年8月16日,被告发给5号证人的两封亲笔电,佐证了证人的说法,电文有如下字句“燬平匪区办法应切实计划,派员负责监督,分区施行。”这个“燬”字,就是烧和杀的意思,在另一封电文中有更明确的指示“清野焚燬之策,中极赞成。请兄详细计划准备完妥后即令各部队切实施行。限十五日内焚平完毕可也。”根据被告的要求,参战部队除了对红军作战,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烧掉苏区老百姓的房屋、田地,杀掉男女老幼,把所到之处变成无人区,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毁掉苏区的经济、人口,妄图让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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