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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TXT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权力的游戏(一)红人

这衣锦还乡的过程,可真是让人不开心。

不提那位丹妮莉丝——

白色悬崖,石灰岩山丘,星罗棋布的渔村在晚霞下总是伴着归来小船的歌谣。南面的一小个岩石半岛就像是她的盾牌或壁垒,拦住了夏日的风暴,让这里的水手和泊船能安享一段闲暇的时光。

她的鹅卵石道路被精心地维护,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性子懒散,逍遥自在。

直到战争来袭,直到红王的军队登陆的这一天,冬季的风刮走了绿叶红花,也刮走了属于她的静谧。

“哇!!!”撕心裂肺的稚音,泪水已逝,纯粹的干嚎。

当我下船时,扑面而来的是一个三岁娃娃的哭喊,他或者她坐在地上,旁边是一片狼藉,破碎的风帆和无力的缆绳,父母?不知道去哪了。放眼望去,整个暮谷镇像是遭了劫,瓦顶黑烟滚滚,街上血迹斑斑,除了喝醉的和大声谈笑的士兵之外,倒也还是有几个平民,全是街痞无赖,要么在给跨海而来的老爷们带路踹门,要么就是高声谈论漂亮姑娘,看来是要给良家妇女拉一回不情愿的皮条。

这局面,一看就知道是我手下干的,封建军队这人憎鬼恨的军纪哟。”第一批登陆的是谁?”一上码头我首先把这问题问出了口。

席恩打着呵欠迎接,“自由团,您的安排,荣光,那帮多斯拉克马匪还能做出什么好事?”

“他们主体该是被解放的多斯拉克奴隶。”我蹙眉。

我十分不悦,显而易见,可席恩倒是无所谓,“都一样,要我把那个小孩赶走吗?”

我当然没什么耐心,口吻冷冷的:“找他爹妈去,在诸神面前给我慈悲点可好?”

“这份心软,是因为当妈了吗?”他笑嘻嘻地照办去了,”行嘞,看在青绿之地七神的份上。”

正巧,说自由团,自由团的格拉斯稍后就到,马蹄轰然,他和他的骑兵队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路上差点撞到一个喃喃自语的老妪,老女人满脸是血,哪里知道要让路?

这都是你干的好事啊格拉斯,啧,不知道是不是席恩所说的属于老妈子的慈悲,还是说我对七国人的认同感更强?明明在厄斯索斯时能熟视无睹,现在,我却感觉我就是忍不了屠城这码事。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丹妮莉丝翻脸不认人的作风,我有些生气。这妮子是不是玩政治的君主?还搞最后通牒,在这关头,她就不能按照流程和我暗中掰腕子吗!?

格拉斯下马之后正要开口,我已经抢先命令,“约束你的士兵,全体封刀出城驻扎,你派一千个杀人麻利的,你亲自带队,巡视这一路,把胡作非为的全都给我砍了!我出兵不是要朝小孩和妇女下手,格拉斯,给我注意一点。”

察觉到我的情绪,格拉斯语气小心十足,“是的,王上!另外,我们帮您选好了住所,山丘上的褐堡,这里的莱克家族就像是洛恩河边的那些拓荒者一样,对你推崇备至。”

“免了,我在南边一些的罗斯比城那儿,有个红人庄园。这暮谷镇我可住不安心,你们这么一搅和,搞得神怒人怨,说不准连这儿的厨子都想毒死我。”言罢我不再理会他,“西佛!把那个脑袋拿过来,我需要一些建议。”

即便我话里带刺,对他十分不满,这年轻的格拉斯,眼下显然是依旧不明白,我的用意到底为何?

他到底是土匪虐待长大的娃儿啊,常识里却了一环,公德,即便是封建社会,也会具有的良知。

小伙儿耸了耸肩,自去照办。而我则吩咐侍女和卫队摆起仪仗,向罗斯比城进发,在或哀痛或兴奋的视线里,离开了这座乌烟瘴气的小镇。

等到出了暮谷镇薄薄的石头城墙以后,我接过旁人递来的鸟笼子,掀开黑色的幕布,让泰温·兰尼斯特能喘一口气。

“暮谷镇?”他冰冷的话音里有一股缅怀的味道。

“是啊,”我颠簸在马背上,“这让你回忆起了过去?”

暮谷镇一定让泰温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仅在二十岁就成为了国王之手,这可是坦格利安王朝的独一份,辛勤果断,永不倦怠,明察秋毫,公正严明,从学城到教会,所有人都不吝溢美之词。他们私下认为任命这位泰温大人为首相,是“疯王”伊里斯二世少有的智慧之举。泰温本人“永远的国王之手”这个风评,也不胫而走。

“让我想起了一个愚蠢的国王,差不多和你一样傻,”他语气照旧,尖酸而冷漠,“当时统治暮谷镇的还是【达克林家族】,那时候的暮谷镇伯爵名叫丹尼斯,他想要获得一张王室特许状,将暮谷镇的港口关税和贸易税降低到几乎不存在。”

我点了点头,“你肯定不会同意,这暮谷镇和君临同样坐落于黑水湾,这个【达克林家族】这么做,完全是在和君临竞争,偷王室的钱。”

“我建议言辞拒绝,御前会议对那个【丹尼斯·达克林】措辞严厉,结果他拒绝上缴给王室的税赋,还邀请国王亲临暮谷镇,要当面请愿,然后某位国王就像是一个傲慢的少女一样,‘不!我会亲自解决纠纷!让犯上作乱的达克林,乖乖就范!’”

“没必要这样,”我无聊地看起路边寡淡的冬日风景,这老头子因为只剩下一个脑袋,所以越发地肆无忌惮,根本不怕我对他做什么,“你就直说,我就是个傲慢的少女可成?”

“你确实是,上一位固执的贤君,就因为这蠢举害死了他的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和一整支护卫队。”

“而我也会因为这举动害死随我而来的士兵,对吗?”我置气道。

这老不死的又咒我,兰尼斯特的家教天下闻名,教儿子怎么当儿子还不够,这还教国王怎么当国王,当初那个“疯王”伊里斯二世,怕不是被他逼疯的。哦,对了,他还教育太后怎么当太后,这位为人师表的泰温大人可是桃李满天下,儿女各个孝顺,国王各个贤良,堪称七国楷模。1

这是反话,被他教育过的人,差不多都快废了。

“听我一言,洛恩王国的红王,趁早撤兵,至少你本人得走,召集听你话的七国贵族,在黑水湾留一只快船,等到事败时把我儿子和我弟弟撤走。”

你不是管他西境去死吗?怎么又要我救你家的詹姆和吉利安了!

“算了吧,你就等着见证我的胜利,”我消遣道,“再或许是去看世界是怎么灭亡的。反正兰尼斯特家族就差你和你的次子没做过人质,你在这头当异鬼的人质,你的侏儒在那头当我造反臣民的人质,一家人凑个整齐不好吗?”

“学城会把我们评为兰尼斯特‘笼狮’的一代。”

“自信点,人质的一代,对了,关于多斯拉克人,我有个想法,你听听看行不行得通”

关于如何设计多斯拉克人,让他们不再是自由贸易城邦的天灾,我有一些构想。出于格拉斯自由团对我的刺激,我很想向泰温讨教讨教。

多斯拉克人这个民族,原著作者是按照北美印第安人进行设计的。可实际上,北美印第安人的作战能力要是强的话,就不会被灭族了。但是没办法,这个世界可能是有魔法,人家就是能吊打四方。1

从红王的角度来看,我对这个民族的需求在于两方面,第一,保持其战斗力,和悍不畏死的豪气,以为我的南征北战提供兵源,第二,安定,偶尔对村庄的劫掠我可以忍受,但是如果发展成如前世天朝面对的那些,游牧民族的压力?那就算了,敬谢不敏,我宁愿把多斯拉克人阉割。

因此,显而易见,安排多斯拉克人时,最好的仿照对象,是前世东欧的哥萨克们。波兰人曾经为了妥当地诏安哥萨克,搞了一个“在册哥萨克”的玩意儿,虽然他们最终失败了,哥萨克人的游牧社群依旧无法无天,可是,这依旧有借鉴的意义。

结论就是,搞一个“在册多斯拉克人”,直接被我册封且世袭的特权阶级,搞一个“英杰多斯拉克人”,属于对战功的奖励,这两种多斯拉克人必有内斗,前者会面对后者的挑战,只能依附我的王国来维持自身,并成为狗腿子的表率,而后者也会被拉拢,并被我的后人列为重点看顾对象。

老实说,能学习的,类似的例子不多总不能扯淡到搞什么牛录固山,猛安谋克吧?1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哥萨克是哪里人,我没听说这个民族,但是这群人,即便痛恨你说的地主和贵族,却对你说的沙俄,有文化上有认同感,国家上的归属感,虽然他们是游牧的土匪,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很薄弱。”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想要多斯拉克人彻底为我所用,归根到底,还是要‘驯化’他们,让他们认同红王,或者说我这个卡奥,并且产生荣誉感,摇身一变成为洛恩王国的新骑士,是不?”

归根到底,还是得强势,国家得强势,看看前世的罗马,看看西晋,我头就很疼,现在多斯拉克人还算佩服我,可是万一日后成了引狼入室,那我这王国能延续几年?

我摇晃着手里的笼子,泰温的脑袋跳呀跳。

“大致如此,别晃了!这可能需要一百年,或者两百年去改造,从现在就开始。你也知道多斯拉克人是个大麻烦,可你不去忙着收拾你千疮百孔的国家,却跑来这和一群传说中的妖魔鬼怪玩战争游戏?我说,别晃笼子!”

“我们来说点新鲜的吧,提利昂的妻子泰莎,你那个儿媳现在过的好吗?”

感谢泰温大人的提醒,我这军心依旧不稳,需要再度振作。等到七国的部队到了以后,我有预感,这场战争光是能让我麾下的大军形成战斗力,就已经能耗尽我的力气。

日落时分我抵达了红人庄园,这里土地已然荒芜,我过去的宅院里长满了蜘蛛网,地上还有人和动物的粪便与尿液,似是遭受过好几次洗劫。出去购买物资的人提到,罗斯比城里依旧在闹继承权纠纷,几家几户寸步不让,甚至发展到拔剑相向的地步,最后饿死了好些罗斯比家族的亲戚,他们倒是在我来了之后,跑了个一干二净。

暮谷镇是个好地方,北边就是河间地。洛恩王国的大军沿着海岸线铺开,一万人前往过去的女泉镇,现在的新泉镇,以接应正在缓缓行军的北方联军,我特意告诫过那里是我的领地,禁止劫掠,这一万人中将有千人的骑兵进驻西边的赫伦堡并巡视三叉戟河沿岸,赫伦堡会是我的下一个驻扎地。

另有三万人集结到罗斯比城附近,以免我被丹妮莉丝的军队给突然袭击。

到了第二天的黎明时分,一支河湾的骑兵队保护着一辆马车开进红人庄园,玛格丽·提利尔,我的财政大臣,携带着丹妮莉丝的邀请函,前来觐见。

她这一次穿着灰色的裙子,内衬是棕红色的,笑容依旧婉约温柔,眼睛似要滴出水来,已然是该嫁人的年纪了。

短暂的问候,玛格丽替龙之母送来了邀约,赴君临北方十里格外的国王大道,展开正式会晤。

之后,我也确实问出了这个问题,“高庭还没安排你的如意夫婿?”

“他们原本属意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伯爵,”玛格丽小姐叹了一声气儿,陪着我走向简陋的厅堂,“可是米歇尔伯爵已婚,还是个瓦兰提斯的美人。”

“那个瓦兰提斯美人是二婚,潘米尼恩家族的闺女。”我回忆了一下,米歇尔·雷德佛有意靠近瓦兰提斯,虽然他是个人渣,始乱终弃,完全忘了跟他私奔的米亚·石东,劳勃国王的私生女。但是政治上,这对洛恩王国的稳定有好处,所以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唉,就是这儿了,荣光,我得靠您来给我介绍伴侣。”

“先给我讲讲龙之母的宫廷里情况有多糟。”

“她的宫廷?雅西娜向着你,可是她不敢公开发声;弥桑黛和无垢者们从来不提意见;‘无畏的’巴利斯坦讨厌你,不,是恨透了你,每天都在讲述你抛出铁王座,蔑视王权的事情,不过他是个正人君子,态度都放在明面上;你提醒我的瓦里斯并不爱吭气,只是尽职尽责得很,尤其是关于你的事务,另外,琼恩·克林顿取回了他家的堡垒,最近似乎和瓦里斯走得很近,他似乎无条件相信那个‘蜘蛛’太监。”

听起来不是很奇怪,是因为‘伊耿·坦格利安’所以爱屋及乌?要知道,当年可是瓦里斯把那小子抱给琼恩·克林顿的。

“你哥哥是什么态度,多恩人呢?”

“多恩派来了军队,五千左右,他们在维克塔利昂的舰队里找到了他们的王子昆廷,据说那兄弟在给铁民当桨奴,因此和铁民们闹得有些不愉快,至于我家里,很难说,维拉斯没什么太多的想法,不打算摆明立场,可河湾人并不是一条心,海塔尔家族和青亭岛的雷德温已经和琼恩·克林顿达成了一些约定,金树城的罗宛家族,倒是一直和提利尔家族一条心。”

“道朗依旧在保存实力,这个老乌龟,”我思索着,该怎么把问题引导向我关心的方向,“没料错的话,就像是当年的‘征服者’扶持提利尔成为南境守护和高庭公爵一样,丹妮莉丝女王会因为你投靠了我的缘故,或许想要扶持别的河湾地家族,来顶替或者催促你们早日投靠。对了,你弟弟洛拉斯·提利尔呢?”

“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没记错的话,他是我在提利尔家族内部的敌人,一直因为他祖母“荆棘女王”和兄长“勇武的”加兰之死而耿耿于怀。

在我本体自布拉佛斯回返潘托斯的途中,尸鬼莫波去了一趟铁群岛,葛雷乔伊家族的维克塔利昂和阿莎依旧僵持不下,没打也没好,同时,我发现了攸伦的戒指,那枚有魔法的戒指不见踪迹,黑狮子死灵师摩根则嗅到了鲜活的海怪味。

海塔尔家族和“百花骑士”洛拉斯都曾经登陆过派克岛的派克城,之前我和攸伦对决的地方,我不能排除掉他们和生还的攸伦暗中联合的可能。

这事儿还没完。

“我弟弟不见踪影,派他侍从送了一封信回来,说自己要去游历,王上,有谣言说沙蛇们想要刺杀你,或者劫了你,请小心。”玛格丽放低声音。

就因为当初救“黑暗之星”杰洛·戴恩和亚莲恩·马泰尔公主时,我得罪过她们?这倒是很符合沙蛇的作风。

七国局势依旧错综复杂,各大诸侯各怀心思,加上边疆地的赤红山脉闹起了秃鹫王,别说我军了,丹妮莉丝那边要团结一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异鬼不会等着我们准备好,它们正在南下,日夜兼程。

夜里饭后,我和玛格丽谈了很久,困倦时相拥而卧,由于白天时诸事不遂,虽然“小玫瑰”看起来可口,我倒是没什么心情。

迷梦中,沿着两壁挂有火把的走廊,我走进一间间房间,每个房间里,都是一个古代女人的记忆。没错,我依旧在解读黑狮子摩根灌输给我的那些记忆。

就在我流连于“百王争雄”年代,用栀子花和煮橘子修饰的一段恋情时,耳边乍然响起一个声音。

“你的新宠长得还不赖。”

意识迅速回归现实,这是沙蛇?!

不好!她们怎么摸进来的?电光火石之间我立刻开始反制,几乎就在睁眼的同时,我已经将手伸向了枕头下的匕首,一具健壮的女体蓦然压在我身上,逼得我轻哼出声,我睁大双眼,只见一个脸有战妆的女子,面带微笑,这脸我熟!

“克蕾!?”克蕾·菲林特!!!

怎么这女人就是不会走正门!?

大晚上跑来夜袭,吓人啊!

卫兵呢,怎么让她闯进来的?统统扣薪水!

手忙脚乱过后,贴身侍女西佛打着哈欠送来了一壶热酒,借着飘摇的烛光,桌边的玛格丽·提利尔打量着眼前不羁的女战士克蕾,“这是我朋友,克蕾·菲林特,来自群山之中的菲林特家族。”我介绍。

“朋友?”克蕾发出质疑,一把搂住我。

粗糙的皮革手套,还有粗粝的亚麻袖子。

“好吧,”我无奈地鼓了一下嘴,仿佛回到了那年君临与克蕾和莱拉厮混的少女年纪,“也是情人。”

“情人,”玛格丽眼中露出别样的意味,“类似我和我的表姐妹们?”

这个嘛

“我是来求援的,长话短说,莱雅,现在只有你能帮助南下的难民了。”

“我在帮,我已经派出了人手,”我正容回复,“大部队有些难,不过,一个特殊的使节是必要的。”

莫波,去北方寻找生还者,尔后,查清异鬼的动向。

河间地,十字路口客栈。

想当初我第一次来时,是随劳勃国王的队伍南下,就在这十字路口客栈附近,还遇到了艾莉亚和乔佛里的冲突,总的来说,那时候的这里,平和而繁荣,老板娘笑容殷勤,随时都有水果和美酒可以享用。

之后就是尸鬼莫波出谷地时,这客栈几乎沦为废墟,最后的老板娘“长腿”简妮,也因为暗中帮助无旗兄弟会,而被吊死,莫波还在这里杀死了一队史坦尼斯的士兵,那些人渣劫持了好些河间贵族的子女。

如今

一人一马,背上背着瓦雷利亚钢剑“金狮”,尸鬼莫波的穿着像极了守夜人,一身漆黑,就连怀里的小狮子摩根,也是通体黑色。

一路上断断续续遇到了不少可怜虫,全都来自北方,逃兵、牵着狗的农夫,用狼林口音哭诉全家已没的妇女,瘦骨嶙峋撑着一身脏乱皮毛的贵族,还有死掉的小孩和老人。

待到了客栈门口时,从莫波的眼中,我发现大门早已经不翼而飞,可能是在这冬季里被劈了当柴,整个客栈里挤满了人,一些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另外一些还活着的,通通都已是乞丐,他们看到莫波时,像是看到了恶鬼,惊叫着抱头躲开。

“嘿,你!”我听到一个粗犷的叫声,似乎是“猎狗”桑铎·克里冈,抬头望去,二楼走廊上那被烧掉一半的脸,可不就是他,还有别的熟人,琼恩·雪诺那忧郁的脸蛋,“爬墙你最行,是你,对吗?”

爬墙?哦!对了,

“怎么是你们?”我用莫波的嗓子问出声,“河间乱的要命,在谷地好好呆着不好?”

“我们去送死,算命的那个骗子告诉我,在这几天里找死,以后日子会很幸运。”“猎狗”显然不大高兴,”干他妈的史塔克。“

再瞧一眼他身边好奇打量我的琼恩,一看就知道,这“猎狗”是被珊莎派来保护私生子哥哥的,“狗狗,帮我照顾一下琼恩吧。”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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